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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山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和运城市第五届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2 17:17: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根据市文明办通知,山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和运城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我县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县评选推荐活动在县文明委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成立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具体指导本次评选推荐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二、推荐标准
  1、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山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和第五届运城市道德模范分五类:“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推荐程序
  各乡镇、县直单位及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评选推荐标准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至少1名,多推不限。广大群众也可按照评选推荐标准直接向组委会推荐人选。上报推荐的人选,需填报《道德模范推荐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一式5份,山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人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资料报送县文明办;运城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人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资料报送县文明办。

夏县文明办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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