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8-06-26 10:02:18】
信息来源:本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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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荣获全国普法办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七五”普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强化部门协同,集聚法治建设合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持续增强法治建设动力,广泛、深入、持久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深化依法治理,县乡两级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及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力地推进了法治夏县、平安夏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