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2、审查:根据县级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立项的要求,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包括核实村级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单位(或企业)自筹资金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
3、主任会议审定;
4、进入项目库;
5、项目审报: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已推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农发管理部门审定;
6、批复。
2、审查:根据县级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立项的要求,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包括核实村级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单位(或企业)自筹资金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
3、主任会议审定;
4、进入项目库;
5、项目审报: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已推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农发管理部门审定;
6、批复。